湘潭雨湖:涉农不动产登记“从无到有”,群众获得感“从有到优”
2024-08-21 15:30:0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 | 点击量:1486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韦波)不动产登记是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财产权利的重要制度,是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雨湖区自然资源局主动承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放的涉农不动产登记等行政确认事项,围绕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探索了许多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雨湖区涉农不动产登记“从无到有”,在持续的改革创新中不断发展,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现“从有到优”。

更便利,确权登记权力“下放最前沿

雨湖区万楼街道原永红村村部,曾将一栋房产用于村办企业,先后租赁给了多家商户,办过豆制品加工厂、印刷包装厂、养鸡场等,给村集体带来一定收入。2022年,万楼街道和永红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进行危房排查时,发现该处房屋年久失修、墙体多处开裂、电线乱搭乱接等,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要求立即整改。2023年,永红经济发展服务中心通过补偿资金给租户的方式,与租户解除租赁关系,将房屋收回,并申请对房屋进行确权办证。

过去,这样的确权办证由市级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负责。而当时正处权力下放的过渡期。雨湖区自然资源局收到街道申请后,迅速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并进行了现场调查,在其指导下完成了权籍调查、确权公示等前期流程。目前,这一房产已发放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

上述案例,见证了涉农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重要变革。权力由市级下放到区级还不是全部,涉农不动产的登记受理更是向“最前沿”——基层各自然资源中心所就近受理转变。2023年,雨湖区5个自然资源中心所均实现区级信息平台接入市级信息平台管理,完成存量数据整合。全区涉农不动产的权籍调查、资料受理、发证初审等工作稳步开展,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明显更便利了。

更规范,群众办理登记“吃下定心丸”

权力下放,解决的是“能不能办”的问题,“如何办”是涉农不动产登记工作遇到的第二道难关。

为此,雨湖区制定了《雨湖区涉农不动产登记窗口建设标准》《窗口管理规范》《雨湖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日常登记工作方案》等多项制度,印制了办理指南,让群众明明白白地办理登记。

根据《雨湖区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日常登记工作方案》,雨湖区共设置长城自然资源所、响水自然资源所、鹤岭自然资源所、姜畲自然资源所、万楼自然资源所、先锋自然资源所5个服务窗口,负责辖区内涉农不动产登记的受理、初审、扫描、公告张贴等日常管理工作。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服务窗口做好辖区内涉农不动产登记信访调查处理和权属争议调处工作涉农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工作。

办理涉农不动产登记,需按照申请权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缮证领证归档8个步骤进行,流程及内容一目了然。

以鹤岭镇一宗土地为例。鹤岭镇原农科锰粉厂宗地面积1962.29平方米,属原农科村村办企业,于2002年停产,厂房闲置。2016年,原长安村、农科村、七亩村合并为现长安村。2024年4月7日,鹤岭镇人民政府申请对该宗地进行确权登记。

在收到办证申请和相关资料后,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对该宗地进行了权籍调查,登记公告15日未收到异议,经区政府审查通过后,将该宗地确权为集体建设用地。此后,由长安村集体法人代表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土地权属来源资料、规划资料、权籍调查表、测绘资料等至鹤岭自然资源所,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经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审核、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登簿后,予以发证。

一直以来,雨湖区都将依法依规贯穿农不动产登记工作全过程,强化技术保障、质检验收、成果汇交,确保程序合法、过程规范、权属清晰、成果准确,做到了确“实权”、颁“铁证”。

更高效,历史遗留问题“提上日程表”

长期以来,涉农的宅基地和农房存在很多登记不规范问题,有的时间很久远,涉及当事人部分已经去世;有的已经搬迁异地,历史遗留问题普遍存在,求证和确认需要大量的细致工作。

为解决群众无不动产证上学不方便问题,针对建成安置区手续不齐不动产权证办理不下来的问题,雨湖区自然资源局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理,组织专人查阅大量原始资料、现场查勘房屋信息面对面与群众沟通,上门协调住建、城管消防等部门,通过一个个梳理解决材料缺失、法律壁垒、政策堵点,终于使长达多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得到了圆满解决。

近年来,为扎实推进“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雨湖区自然资源局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了300多万元,聘请技术单位对全区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进行的权籍调查。截至目前,已核发涉逐“房地一体”的不动产证2万多本。

责编: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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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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